金丝雀他被隔壁大佬拐跑了26
的角度出发,他的外形条件其实可塑性很强,虽然没看过他演戏,但他觉得拥有这样一双灵动又富有生机的眼睛的人,通常表现力也不会差到哪儿去。
撇去这些因素之外,还有他就是毫无缘由的相信,凭直觉就感觉他一定可以。
面对着来自自家大美人这般直白的赞许,林慕年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。
他略显羞赧地摸了摸鼻子,腼腆一笑:“借你吉言。”
等到了家之后,林慕年先回了一趟自己家,把手上拎着的装有合同的背包放回房间,又换了身显休闲一些的衣服之后,这才出门右转去了隔壁。
裴晋珩给他留了门,房门没关严实,虚虚地掩着。他进门之后,就顺手给关上了。
和昨天一样,见自家大美人已经在厨房里淘米准备做饭了,他便进去给他打下手帮忙。
作为一个即将要准备进组的艺人,按理来说是不能像他这样毫无顾忌地吃晚饭,还是吃如此丰盛的。
但林慕年的体质属于是光吃不胖,就算真不小心吃多了长了点肉,基本上也看不出来。
不一会儿的功夫,厨房的空气里便充满了诱人的食物香味。
在饭菜快要好的时候,林慕年熟能生巧地提前拿碗筷去客厅里摆放好,准备齐全之后,等饭菜上桌就可以开饭了。
因为他们俩昨天买的菜重叠率都很高,因此今天晚餐的菜式和昨天的大同小异,不过都是一样的好吃。
不过这回裴晋珩没有再拿酒出来了,因为昨晚某个小醉鬼给他的印象实在是深刻,他也认识到自己的意志力并没有所想的那般坚定。
为免再出事,他决定在确定关系之前的这段时间里,都不会再让他碰一滴酒了。
林慕年倒也没有就餐喝酒的习惯,就是见他今天没拿酒出来,不由有些失望,这样一会儿就没理由留下了。
由于前一天晚上积攒了经验,这会儿裴晋珩再给他夹菜的时候,明显顺手多了,颇有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感觉。
林慕年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大美人给他夹的菜,因为中午就吃了一晚素面条,下午又在外面跑了几个来回,从刚才闻见菜香味的时候,就已经饥肠辘辘了。
所以这会儿的林慕年吃嘛嘛香,即便是吃着盘子里的油麦菜,也能吃出一种吃肉的满足感。
等吃完饭之后,林慕年这回也很自觉地先把碗筷收了,裴晋珩刚想说让他来,但林慕年坚持说:“还是轮流着来比较好,而且厨房有洗碗机,我就是把碗筷顺手放进去,又不费多少事。”
虽然在大美人面前,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当个小废物,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啥事儿都让他干。家务活最好还是两个人一起分担,而且还方便促进感情。
……
本来吃完晚饭,林慕年就没啥理由留下的。
但看着时间还早,他又不想回去之后就一个人待着,于是他假装不经意地问了一句:“你一会儿还有其他工作要忙吗?”